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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尔兰实行议会民主制,其法律是以惯例法和议会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为基础的。大多数适用于商业的法规都在法律中有明文规定。
爱尔兰有一部成文宪法,它提供了一个法律框架,国家必须在这一框架中运转。宪法自制定后就不断进行修改。法院可以对立法是否符合宪法提出质疑。
作为欧盟的一员,爱尔兰必须执行联盟的指示。在发生冲突时,欧盟法律具存优先权。爱尔兰现在也承认欧洲法院和欧洲人权法院的司法权。如爱尔兰法院不能圆满解决问题,可以向这些机构提出申诉。
爱尔兰法院按照其规模大小和所审理案件的类型分为4级。他们是:地区法院,包括1名院长和48名地区法院法官;巡回法院,包括1名院长和25名巡回法院法官;高级法院,包括1名院长、21名法官、审判长和巡回法院院长;最高级法院,是最终的上诉法院,包括审判长、7名法官和高级法院院长。最高法院还受理与宪法有关的案件和决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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